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争做脊梁
三、报名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校学习者不纳入参评范围。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3.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有远大理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专业学习、逆境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5.刻苦学习,无不及格现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记录,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
6.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
7.在“志愿汇”APP上注册志愿者。
8.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第二课堂学分每学期至少达到2学分。
9.在全国、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奖,对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推荐办法
1.此次评选,只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班级辅导员和团总支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本着实事求是、事迹典型和模范代表的原则,择优至少选出2名候选人,在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同意,于4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119,电子稿发至邮箱jmxytwcl@126.com,表格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弃权。
2.4月27日,校团委将对候选人实际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经贸自强之星”推荐名单进行网络公示。
五、相关要求
1.各基层单位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各种手段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单位的个人先进事迹,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2.被推荐人须如实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简要撰写个人材料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和典型事迹,其中事迹内容根据参与类别有针对性地选择事迹最为突出的一到两个方面描写,注意详略得当,可选择以下的某一方面来写:逆境中拼搏、大学中取得的成绩、个人在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成就。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形式书写。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如实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经贸自强之星”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2),特别要注重对推荐对象自强事迹的提炼,字数控制在150-200左右,凡未按要求填写“事迹介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推荐词”一栏由学院领导、团总支、团支部等具有代表性的个人或组织对该同学的推荐评价,字数不要超过50字。(参考模板见附件3)
共青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