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内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的成员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师代表组成。
一、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学院实施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机构主要为学院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机构在相关负责人的主持下按照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各项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并根据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实施办法,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内容及主要职责。
(一)院长
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制定相应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子规划制定。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总体结构、专业质量保证、师资质量保证、学生全面发展保证、体系运行效果的顶层设计工作。
(二)教学副院长
1、制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子规划(如专业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训室建设规划、实践教学规划等)。
2、根据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对照诊断要素和诊断点,细化和明确影响因素,针对性提出诊断意见,完成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
(三)党总支书记
根据人才培养的全面目标,制订学生综合素质标准,制订学生全面发展质量保证运行体系,实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质量目标。
(四)党政办公室
上传与下达,协调各管理机构,制定与统筹分配任务,提供后勤保障,收集汇总数据,与学校相关部门对接,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
1.制订学院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制订并落实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
3.领导院办老师做好各类教学后勤管理工作,保证日常教学、实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组织学生反馈教学质量并适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修订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六)教务办公室
院长领导下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各类表格和数据的填写及统计、建立规范的教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等。